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制定了《矫形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假肢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两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予以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辅具装配部赵立伟主任、胡君同志分别参与了该两项标准的起草、审定工作。
《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 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依据《大典》中所列职业的工作任务,制定了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的工作要求;依据职业活动、职业能力、职业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制定了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的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及相关知识要求。
此次《标准》的修订,立足培训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规范假肢矫形器行业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