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9年,国务院、国家科委发布了《关于同意建立假肢科学研究所的通知》((79)国科发计字322号),表示同意建立假肢科学研究所,专门从事假肢、矫形器研究、开发与应用等研究工作。隶属领导关系为民政部直属。
- 1990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履行“假肢行业技术标准拟定”相关业务职能(技监局标发[1989]446号),同期“全国残疾人康复及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该所。
- 1992年,由民政部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文件精神批准(民人函[1992]388号;技监局监发[1988]056号),履行“假肢矫形康复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相关业务职能。
- 1994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国家假肢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监局监函[1994]170号),履行“假肢矫形康复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相关业务职能,设在该所的“假肢和轮椅车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也相继成立。
- 1998年起,合并于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
- 1999年,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委托民政部假肢科学研究所牵头成立了“假肢矫形器赔偿费用鉴定委员会”。
- 2004年,鉴于康复辅助器具事业的迫切性以及原民政部假肢科学研究所(1979年建所)在行业中的重要地位,11位院士联名上书温家宝总理,建议在该所的基础上成立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院士们的建议很快得到了温总理的亲笔批示。
- 2006年,经过三年多的精心筹备和多方支持,根据中编办《关于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26号),原民政部假肢科学研究所于2006年3月21日,正式更名为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并且于2006年底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中心项目的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投资〔2006〕2996号)中指出,中心项目一期总投资达两亿七千多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26650平方米。
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拥有事业编制110人,实行包括全员聘任制在内的全新的用人体制,作为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实行以主管部长为理事会会长、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责任制
- 2007年,我单位搬迁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号)。
- 2010年9月28日,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举行揭牌仪式。
- 2012年5月19日,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附属康复医院正式开业。